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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秀英(身份证号:500227198612207527)、范秀君(身份证号:50022719850113752X)于2018年12月0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、买卖取得房屋所有权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。按照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、《不动产操作规范》的规定,拟将陆玉线(身份证号:510232196106037522)、范路明(身份证号:510232196202277518)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上海路陵江御苑A幢3-6-2号住房一套,建筑面积163.73平方米,土地分摊面积72.26平方米;不动产权证书号为:广房权证城字第2011072100588号/广国用(2011)第5586号,转移登记为范秀君、范秀英共同所有。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,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,联系电话:0839-3322091。
公示时间: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。
2018年12月5日